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:
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你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1、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,以免交叉感染。患者如需陪护,原则上每名患者配 1名陪护,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。
2、若来院探视,请遵守医院探视时间规定;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人员数量及缩短探视时间。
探视时间:10:00-12:00;16:00-18:00。
3、所有陪护及探视人员均需要接受医院的体温检测,请积极配合。
4、如有以下情况,请勿来院探视、陪护。
(1)发热(体温≥37.3℃)
(2)近两周内去过湖北
(3)近两周明确接触过湖北居住者
(4)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
5、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,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,并请使用病区配备的速干手消液进行手卫生。
6、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,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。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,密切监测体温变化,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,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。
非常时期,非常措施,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!
重庆三博江陵医院
2020年1日29日